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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金投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4/03/18 信息来源: 作者:

平湖市金投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市政府直属国有公司,主要从事基金投资及管理、高层次人才招引与服务两大业务。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市财政局(国资监管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企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名(详见附表)。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员工的义务,户籍不限。

(二)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符合岗位所需专业要求。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3月27日。

报名平台登录方式: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国企招聘在线”微信公众号(请务必关注,否则将无法接收推送信息),通过底部菜单“国企招聘”进入在线报名平台。

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则报名功能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照片。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25日-3月28日。我司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通过平湖市国企招聘报名平台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2024年3月28日-3月29日内改报计划内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无适合岗位可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在2024年4月7日-4月9日登录平湖市国企招聘报名平台,根据系统提示在指定网址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由我司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4月13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0:30 《综合基础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为全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以通过平湖市国企招聘报名平台查看笔试分数。

(三)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缺考(或分数为零分)的不列入面试对象。现场资格审核后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我司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审核。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平湖市当湖街道望湖路318号市财政局702室。

现场资格审核时,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验、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填报资料不一致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通过审核后在面试前48小时前放弃入围资格的,将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现场资格审核合格者,可通过“国企招聘在线”微信公众号登录平湖市国企招聘报名平台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初定4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工作由我司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

体检由我司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我司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录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复核资格条件。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的不能录用,并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我司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市人才信息网、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录用

报考人员经审核确定录用后,由我司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公示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出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时,不再实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报名和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2.报考人员在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报考专业及学科归属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

5.对报考岗位、学历、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可直接与我司联系(周女士,0573-85626289)。招聘全流程信息将在平湖市国企招聘报名平台实时推送,请考生随时关注,并根据系统提示及时到指定网站打印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6.我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所有涉及相关辅导培训均与我司无关。

7.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财政局国有企业运营监管科(0573-85024421)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8.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司会同市财政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市人才信息网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也可通过“国企招聘在线”微信公众号,登录平湖市国企招聘报名平台及时接收招聘相关信息。

平湖市金投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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